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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核管法修正案 核電廠運轉年限最多再延長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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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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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r 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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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347
引用:
作者
hendry2002
反過來問
若台電認為核電廠可以延役 你能否接受
不需要每次都反向做球
你自己是否禁得起考驗才是真的
我個人是反核立場,當然不希望核電繼續存在。
不過我個人並沒有什麼權力去決定核電廠是否能繼續存在,從我開始反核以來,核電廠仍然繼續存在至少30年之久。
但是這次立法院通過的法條,看起來就是要幫核電廠續命。
所以如果台電的看法是不同的時候,通過這次修法的在野黨,能夠接受台電的決定?還是不顧安全問題,強迫台電繼續延長甚至重啟核電廠呢?
2025-05-14, 09:26 A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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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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