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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核管法修正案 核電廠運轉年限最多再延長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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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xsimon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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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l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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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oversky.
看不懂中文嗎?
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"必須"再繼續運轉,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,確認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,使得繼續運轉。
目前經營者是台電,所以提不提出申請也是看台電....
台電如果覺得必需要有核電,就要去確認無安全顧慮
有安全顧慮就不提出就好了
2025-05-13, 08:59 PM #
7
foxsimon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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